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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中的美苏军备控制与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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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备控制和裁军是增进国际安全的必由之路。任何有关战争的历史经验都已经证明,军备竞赛和不受限制的军备发展,是导致战争的基本原因之一。要防止战争的爆发,降低冲突升级,人类必须控制军备,并进行有效的裁军。在核时代,核军控和核裁军是减少核大战风险、增进国际安全的必要条件。冷战期间,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突出优势,就是我又潮籍的常规军事力量和核武器。他们之间的军备竞赛,以及由此产生的在军备控制和裁军等领域的争斗与妥协,是冷战期间美苏关系乃至整个国际关系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

 

第一节  军控与核军控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裁军是指销毁武器装备和减少战斗性人员。军备控制在原则上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对某种类型的武器系统予以限制或者削减。学术界通常将军备控制定义为一个过程,即一切有关调整军备的国际谈判的内容与过程。由于冷战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对抗的双方是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军事强国,它们都拥有大量的具有大规模杀伤性的和武器和运载工具,所以在冷战期间出现的军备控制,准确地说就是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控制。

军备控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削减军备,二是限制军备。和裁军相比,军备控制更容易成为国家政策的一个目标。没有有效的军备控制,裁军更谈不上。虽然军控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被视为是裁军努力的一部分。但在现实国际关系中,裁军和军控是可以做明确区分的两个概念。

在冷战时期,军控在双边和多边的范围内,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裁军只是在个体国家范围内,根据本国对局势的判断,进行军事力量调整的一个代名词。从冷战后的国际关系来看,一个成功的军备控制进程,是有效裁军的基础。

从包括冷战时期在内的国际军控发展情况看,军控事业对国际安全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军控将降低国家之间的“安全困境”,减少因为武器力量的结构性发展而可能出现的发动突发性战争的可能性。

——控制武器技术和武器系统的发展,防止或者控制军备竞赛。

——建立有关各方的安全关系机制,控制危机升级,降低在安全问题上的紧张和对立。

——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在地区以及全球范围内抑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展,减少直接或者间接威胁安全的武器根源。

——军备规模和军事能力的控制,有助于促进有关国家在安全领域形成对话的习惯,建立信心增强措施,促进在安全领域内的合作的发展。

——为了在国际关系中更广泛、更深刻地体现和追求人道主义,而对某些类型的武器系统进行特别的限制或者裁减。

就实现军控的途径而言,“军备控制”一词包括各种旨在限制战争破坏力和防止战争意外爆发而签署的国际协定。这些协定降低了军备竞赛的程度,并对军事力量的发展和发展领域等,作出严格的限制。

军备控制的范围可以包括:防止核导弹由于意外原因点火而设计的空间自动引爆装置,为使关键的决策者们能够在危机期间不断保持联系而安装的热线,暂停某种类型的核试验,两国或多国之间为控制武器出口和军事技术向第三国的转让等达成的协议,等等。军备限制还包括国际法中的惯例法原则,这些原则的宗旨是以人道主义战争法的原则,规范和限制战争的残酷性和破坏性。

在人类历史上,成功的裁军条约可以说寥寥无几。1817年美国和英国达成的《拉什—巴各特协议》是地区性裁军协议的样板。这一协议最终使得北美洲的五大湖地区,实现了非军事化。20世纪20-30年代,在国联主导下,也进行了一系列军控和裁军的努力,但最后都失败了。1933年5月德国首先退出了国联裁军会议,一战后凡尔赛体系就此逐步走向崩溃。6年后,法西斯德国就挑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个例子即说明裁军在稳定国际局势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在力量分散化的国际系统中,裁军作为削弱国家实力和国家权力的途径,是一个难以真正有所作为的领域。

军备限制的例子却比比皆是。从1900-1907年《海牙战争公约》对达姆弹的限制使用到1949日内瓦公约》对战俘和伤员的保护性规定,都体现了现代军备限制的内容。但是,在冷战爆发以前的军备控制或者军备限制,主要是为了体现战争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些限制或者控制对于实际的军备发展和战争的爆发,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1922年在华盛顿也签署了《五国海军条约》,对美、英、法、日、意五国的海军军备建设中的战列舰吨位,规定了一个相互之间的比例。但后来的发展证明,《五国海军协定》只是各国海军军备建设方面的暂时妥协,是一次暂时性的外交成果。军备控制实质上反映了各国的外交斗争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家间权力争夺的重要手段。

1945年后,冷战迅速爆发。核武器在美苏全球战略对抗的刺激下,迅猛发展。核军备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传统的战争规律,而且也使得军控和裁军变成一个必须进行和加以维护的过程。

首先,核武器的出现改变了核大国军事战略和国家安全战略传统结构。由核导弹的生产和发展而引发的所谓“第二次打击”,形成了冷战时期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恐怖均势”,其基础则是两国拥有的战略核力量能够“相互确保摧毁”。

到60年代初期,“相互确保摧毁”战略开始主导美国和苏联的战略安全观念。那以后,因为双方的战争手段所具有的巨大的毁灭性,两个超级大国及其两大军事集团成员之间,形成了军事上的相互依赖,其结果是它们彼此之间的安全利益已经不可分离。

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肯尼思·沃尔兹就曾指出,军事相互依赖状态的变化,是随着大国安全在多大程度上依赖别国,以及大国用什么平等的手法获得自己国家安全等情况的变化。然而,当美苏在军事上形成相互依赖的同时,它们各自对其他国家的安全依赖程度却减少了。因为美苏在核安全方面,可以通过内部而非外部的手段,形成相互平衡。它们依靠的是自己而不是盟国的力量。总的说来,国家的内部平衡要比外部平衡更可靠、更精确。国家在判断自己的相对力量时,出现的错误可能要少于它们在判断敌对联盟的实力和可靠性时所出现的错误。结果,军控客观上就成为维护美苏军事集团之间在安全利益上相互依赖的稳定性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美苏的核军控进程开始有了明显发展

核军备的发展给整个国家关系带来了革命性的因素,也给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在构筑核时代的国家安全战略、核战略时,必须结合军控与裁军政策等,提出了紧迫性。军控与裁军问题由此获得了以往国际关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要的战略地位。

从单纯的军事角度而言,核武器既是最有用的武器,也是最没有用的武器。核武器不能直接使用于局部战争或者地区纠纷,成为冷战时期美苏共同接受的原则。

从1947-1962年间,美苏两国在相互关系中,还以“动用核武器”相互威胁。但是,在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之后,美苏两国就再也没有为取得政治、外交上的好处而动用核威胁。在整个冷战尖锐对抗的时期,苏联和美国本土都一直保持在冲突的范围之外。两国的军队从未直接交火,因为两国的领导人都害怕,这样一种敌对的对抗很容易升级为一场无法控制的大规模核冲突。

美苏各自的威慑战略也是基于这样的设计,即如果在局部战争中遭到来自另一国家的即使是常规武器的进攻,那么也将使用战术核武器进行反击;当战术核武器反击无效的时候,将迅速运用战略核武器进行还击。因此,威慑战略在逻辑上展示了这样的前景,即一国即使面临的是有限的常规战争,其结果也可能遭到战略核力量无法忍受的大规模反击。为了形成有效的威慑效应,核战略突出地强调,从常规冲突到大规模核战争,可能只是十几个小时之内就会出现的局面。

另一方面,真正的核战略同样需要避免轻易发生美苏之间的直接对抗、避免轻易发生战争,否则,就等于“自杀”。美苏两个超级大国都曾扬言,要在一定情况下使用核武器。但对冲突升级的担心也导致两国都不得不明确区分,使用常规武器和核武器之间的界限。如何保持威慑的稳定,成为了美苏两国设计和贯彻可靠的核战略的核心环节。

具体来说,既要有在军备竞赛基础上,保持摧毁对方的足够战略力量,让对方相信自己有在必要时使用这些战略力量的决心与勇气;同时又要采取一种谨慎与“负责”的态度,避免给对方发出错误信号,以免刺激对手“先发制人”,采取冒险或者绝望的政策。能做到这一切,才是核威慑战略得以持续的首要目标。

军备控制恰恰能对核威慑起到不可替代的补充作用,使得威慑更加可靠。原因并不复杂,因为军控谈判不仅可以让美苏这两个对手直接对话,明确各自的并了解对方的战略意图和战略底线,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为美苏的核战略库增加“透明度”,增加各自的战略信心,建立国际战略稳定的基本架构。例如,1972年的《反弹道导弹条约》规定,要限制美苏双方设立导弹防御系统,这就可以使两个超级大国只保持“进攻性威慑”、双方承诺放弃“防御性威慑”。这是确保“第二次打击”基础上威慑稳定的重要基础。

军控谈判还可以增加各自安全信心的技术措施。例如,1972年谈判反导问题时,美苏双方还达成协议,承诺不干扰彼此的军事间谍卫星。这是为了保证军控协定的执行和可信度的补充措施。对这一点,国际政治理论专家谢林和霍尔帕林曾经作出过十分精辟的论述。他们指出,当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与潜在敌国的军事力量处于对峙状态时,它必须在明里暗里与对手相互配合,以求避免出现无法挽回的危机,也避免虚惊和误解对方的意图。一方面要警告对方,如果对方进行不可容忍的挑战,就要给予反击或报复——以这种威胁对其实行威慑;另一方面,也要使潜在的敌国感到放心——如果它采取克制的态度,己方也一定采取克制的态度。

军控能使核武器只限于起威慑作用,避免刺激对手,或因为不了解对方的核力量底牌,导致铤而走险,降低未经授权随便动用核武器的可能性。这就是规则对实力的补充作用。同时也是以政治意志和战略能力,思考和掌握核武器的逻辑结果。核力量只有在充分地实施规则的前提下,才能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只有在保证战略稳定的政治意志支配下,才能达到保障国家安全的作用。否则,核力量发展出的威慑效应完全有可能被先发制人的“第一次打击”、或者缺乏危机管理而出现的冲突升级,甚至“擦枪走火”等所破坏,而无法达到真正的威慑效果。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冷战时期产生的军备控制的基础就是明确承认,大国之间并不完全是对抗关系。这也充分说明,冷战时期的国际安全的基础——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均势——的形成和稳定,不但是一个有关各方相互实力间的制衡过程,更是一个如何运用和管理实力的外交、政治和战略的互动过程。

美苏冷战期间的核军控机制的产生和建立,在相当大程度上巩固了两极体制,也是为美苏各自的军事战略服务的。英国、法国和中国从50年代到60年代相继研制成功核武器,是对两极体制的挑战,也是打破超级大国核垄断的必要举措。

美苏之间直接的“核安全依赖”,在冷战期间推动了两国在核军控和裁军方面的发展,并以这种发展作为美苏尖锐的战略对峙关系“缓和”的标志,成为追求缓和政策的重要成果。

尽管在和平时代,裁军谈判都是各国所“支持的”,但充其量是所谓“和平意愿”的点缀而已。但是在核时代,对美苏两国而言,核军控和核裁军有其自身的迫切性。核军控、并且通过核军控来稳定彼此关系、进而走向核裁军,成为美苏都不可回避的共同利益。因为双方都发现对方置人于死地的力量在不断增长,结果导致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即对核武器无可防御。一旦核战争爆发,彼此都无藏身之地。双方都实行的是“考验意志力的战略”,都对彼此的战略核力量存在着深深的畏惧感。所以,尽一切可能避免最后摊牌、进行危机管理以及制订“游戏规则”,就成为双方都可以获益的共同利益。由此产生了美苏两国通过军备控制来管理其核关系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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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02日 14: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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